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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北路戏音乐剧《红带飘扬》(暂名)剧目编排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07月07日 09:3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路戏音乐剧《红带飘扬》(暂名)剧目编排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寿宁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
行政区域寿宁县公告时间2022年07月07日 09:3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59353344、18905038888
采购单位寿宁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寿宁县胜利街1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先生、吴先生18959353344、18905038888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石0593-2997118、15160181927

项目概况

北路戏音乐剧《红带飘扬》(暂名)剧目编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宁)2022-012

项目名称:北路戏音乐剧《红带飘扬》(暂名)剧目编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北路戏音乐剧《红带飘扬》(暂名)剧目编排项目

1部

480000

 

 

480000

7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2月30日前需将作品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明细 描述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包:1 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7日  至 2022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

方式:联系我司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132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吴先生18959353344、18905038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            

联系方式:小石0593-2997118、15160181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吴先生

电 话:  18959353344、1890503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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