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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新华中学教学楼楼顶水箱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11月27日 13:1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新华中学教学楼楼顶水箱采购安装项目
品目

货物/房屋和构筑物/构筑物/池、罐

采购单位扬州市新华中学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3:1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3楼319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6.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帅
项目联系电话178839782361
采购单位扬州市新华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主任15861331363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恒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839782361

项目概况

扬州市新华中学教学楼楼顶水箱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3楼3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Y-ZB20231124-1

项目名称:扬州市新华中学教学楼楼顶水箱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不锈钢(304)水箱技术参数

1.1尺寸:1.5x2×1m(H)

1.2不锈钢水箱材质:全部304不锈钢钢板。

1.3不锈钢水箱厚度:水箱底板≥1.5mm,侧板厚≥1.2mm,顶板厚≥1.2mm。

1.4按规范及现场合理配置10#以上镀锌槽钢支架,保证水箱底板不沉降、不变形.

1.5对接止回阀、闸阀、水箱进水管、排水管,安装浮球阀等附属设施。

1.6采用316不锈钢焊条,合理焊接工艺,保证焊接处焊缝饱满、不变形、焊缝不生锈不漏水(水箱需在现场焊接拼装)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3楼319室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新华中学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28号        

联系方式: 刘主任15861331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恒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3楼            

联系方式:17839782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帅

电 话:  17883978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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