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谈判公告

某单位门诊大厅屏幕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3月08日 13: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门诊大厅屏幕二次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输入输出设备/LED显示屏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西城区公告时间2024年03月08日 13:1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9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佳、田工、张工、葛经理、阮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5910554889,18658181110,18500351077、0755-22965602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程助理 010-66343054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佳、田工、张工、葛经理、阮经理 15910554889,18658181110,18500351077、0755-22965602

项目概况

门诊大厅屏幕二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JHCBB-W3002

项目名称:门诊大厅屏幕二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门诊大厅屏幕二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JHCBB-W3002

(三)项目概况:

门诊大厅屏幕主要用于公示各类诊疗信息、进行患者宣教等。原有大屏幕显示内容较少,专家出诊信息、物价公示信息等难以常态化显示。现需更换原有大屏,在门诊一层扶梯处增设信息发布大屏幕。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98万元/年;

3.本项目确定 1 家报价供应商成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  至 2024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方式:网上发送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03  08 日至 03  15 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第4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397527318@qq.com

二、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程助理 010-663430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            

联系方式:陈佳、田工、张工、葛经理、阮经理 15910554889,18658181110,18500351077、0755-22965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佳、田工、张工、葛经理、阮经理

电 话:  15910554889,18658181110,18500351077、0755-22965602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