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李光地宅和祠之新衙、旧衙、贤良祠消防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18: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李光地宅和祠之新衙、旧衙、贤良祠消防设计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安溪县公告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8:4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福建省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6楼(恒泰招标)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26065566
采购单位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234010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2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5-26065566

项目概况

李光地宅和祠之新衙、旧衙、贤良祠消防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6楼(恒泰招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TZB2024AX022

项目名称:李光地宅和祠之新衙、旧衙、贤良祠消防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李光地宅和祠之新衙、旧衙、贤良祠消防设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担任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证书,且须为供应商的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6楼(恒泰招标)

方式:受邀请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栋6层602室购买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报名表(含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逾期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6楼(恒泰招标)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6楼(恒泰招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为谈判邀请项目,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        

联系方式:张女士23401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28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5-26065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26065566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