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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空调设备更换货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09月14日 21: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空调设备更换货物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榆林市公告时间2025年09月14日 21:0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96.2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工
项目联系电话18220620826
采购单位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17666241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瑞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明珠环路与鸿泰路交叉口北56米逸晟一品8号楼1单元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20620826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pdf
附件2公告.pdf

项目概况

空调设备更换货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8日 11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RY-2025-025

项目名称:空调设备更换货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62,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空调设备更换货物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62,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62,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空调机组 空调机组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62,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空调设备更换货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
财办采〔2022〕5 号);
2.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
政财采发〔2022〕10 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 财 办 采 〔 2018 〕 23  号 ) 相 关 政 策 、 业 务 流 程 、 办 理 平 台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2.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2.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空调设备更换货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3、提供 2025年 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提供 2025 年1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 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7、对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 供 应商 拒 绝 参与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对 列 入中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proxy.ccgp-shaanxi.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从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2025年09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11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 jy.y l.gov.cn/)及开标后纸质版递交备案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11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在线上报名后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 jy.cn/,选择“ 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 ”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2、请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 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 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及二次报价。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 l.sxggzy jy.cn/), 选择“服务指南 ”,点击“下载专区 ”,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 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 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 3 楼,E14E15 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特别提醒: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 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

联系方式:18717666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瑞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明珠环路与鸿泰路交叉口北56米逸晟一品8号楼1单元401

联系方式:18220620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工

电话:18220620826

陕西瑞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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