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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镇产业防护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09月24日 22: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石城镇产业防护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凤城市石城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凤城市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4日 22:3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23: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71.15287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春雨、陈天硕、李云耕、关宇航、李超
项目联系电话024-82650588
采购单位凤城市石城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石城镇石城村二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867156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2650588
附件:
附件1石城镇产业防护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发售版.doc
公告信息
 
石城镇产业防护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9-24

  
项目概况

石城镇产业防护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82-00066
项目名称:石城镇产业防护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11528.77
最高限价(元):3711528.77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15日竣工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必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23时00分至2025年09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竞争性磋商会议当天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自行解密响应文件,如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最终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电子解密设备。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石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城镇石城村二组
联系方式:0415-8671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024-82650588
邮箱地址:lnldglgs@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1002519200348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春雨、陈天硕、李云耕、关宇航、李超
电  话:024-8265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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