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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中医医院2025年度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01月14日 11: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南充市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顺庆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1:2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8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文件咨询:0817-2605350,评标咨询:0817-2165963
采购单位南充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正街2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781287924
代理机构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中心4号楼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文件咨询:0817-2605350,评标咨询:0817-2165963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1.14.docx

项目概况

2025年度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3022026000002

项目名称:2025年度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维保项目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零配件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零配件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供应商须承诺,维保项目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其零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维保项目涉及辐射安全设备的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2:

(1)维保项目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零配件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零配件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供应商须承诺,维保项目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其零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采购包3:

(1)维保项目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零配件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零配件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供应商须承诺,维保项目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其零配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5日2026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二号楼6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2112353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中医医院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正街235号

联系方式:17781287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中心4号楼5楼

联系方式: 文件咨询:0817-2605350,评标咨询:0817-2165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文件咨询:0817-2605350,评标咨询:0817-2165963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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