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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城东小学2026年秋季学期校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08月10日 22: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郑区城东小学2026年秋季学期校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汉中市南郑区城东小学
行政区域南郑县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0日 22:01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3.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916-8833222
采购单位汉中市南郑区城东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南郑区汉?街道办国庆村4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6-5525899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汉台区莲湖东路?职???向东50?营业房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8833222
附件:
附件1备案表.pdf

项目概况

南郑区城东小学2026年秋季学期校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ZB-2026043

项目名称:南郑区城东小学2026年秋季学期校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3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历天完成全部货物供货、现场安装、系统调试、整体终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城东小学2026年秋季学期校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能⼒的企业法⼈、事业法⼈、其他组织或⾃然⼈,企业法⼈应提供具有统⼀社会信⽤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应提供事业单位法⼈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件,⾃然⼈提供⾝份证明⽂件;

(2)法定代表⼈(其他组织、⾃然⼈)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其他组织、⾃然⼈)⾝份证明书及⾝份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授权他⼈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份证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重⼤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在信⽤中国⽹站“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中,也未列⼊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中,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2026年08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5)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南郑区城东小学

地址:南郑区汉⼭街道办国庆村4组

联系方式:0916-5525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台区莲湖东路⼀职⾼⼤⻔向东50⽶营业房三楼

联系方式:0916-8833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16-8833222

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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