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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申请采购执勤装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09月20日 17: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申请采购执勤装备
品目

采购单位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
行政区域安康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0日 17:2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香溪社区香溪路96号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2.1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3909156406
采购单位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191189886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天易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香溪社区香溪路9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09156406
附件:
附件11、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申请采购执勤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香溪社区香溪路9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T-2026-021

项目名称:申请采购执勤装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1,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申请采购执勤装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21,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1,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警械设备 执勤装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21,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申请采购执勤装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1)《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17)《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8)《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19)其他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申请采购执勤装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1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网页截图必须有查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非联合体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2026年09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香溪社区香溪路9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2、投标供应商需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代理公司(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香溪社区香溪路96号)做投标备案登记或将电子版发282683450@qq.com邮箱进行备案登记。(投标备案资料中需要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如电子版资料要求格式为PDF格式1个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方式:19191189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天易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香溪社区香溪路96号

联系方式:13909156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3909156406

陕西中天易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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