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建档案馆档案消毒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09月20日 17: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档案消毒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城建档案馆 |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0日 17:53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预算金额 | ¥51.8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79050264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城建档案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欧亚六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80108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H座19F19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79050264 | ||
项目概况
档案消毒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QDL-2026-040
项目名称:档案消毒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1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城建档案馆档案消毒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城建档案馆档案消毒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供 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
(3)供应商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决算报告)或基本开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响应文件上 传截止时间后当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
(7)等离子臭氧档案消毒舱的制造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且该证书生产类别内容至少包含等离子、臭氧和过滤三种
(8)空气消毒机的制造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且该证书生产类别内容至少包含光触媒、和紫外线两种,同时,该设备需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至 2026年09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城建档案馆
地址:西安市欧亚六路1号
联系方式:88010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H座19F1901室
联系方式:133790502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电话:13379050264
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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