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中医院竞争性谈判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示范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10月26日 18: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示范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顺县中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 18:55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预算金额 | ¥35.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郝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5-2222688 | ||
| 采购单位 | 平顺县中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顺县崇岩街33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365139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海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治市潞州区景苑华府1号楼东7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55-2222688 | ||
项目概况
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30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252026ATP00078
项目名称: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55000
最高限价(元):35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示范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355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平顺县中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示范项目,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供货、运输、卸货、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且符合使用条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拟投设备需满足《医疗器械监督 管理条例》要求:
(1)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投标者,拟投货物属于一类 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拟投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拟投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拟投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2)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与投标者,拟投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 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拟投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3)本次采购货物中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或非用于临床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景苑华府1号楼东7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执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万元-500万元,费率:1.1%;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0.8%;1000万元-5000万元,费率:0.5%,累进计算服务费,按计算结果的100%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顺县中医院
地 址:平顺县崇岩街331号
联系方式:18636513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海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景苑华府1号楼东7层
联系方式:0355-2222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电 话:0355-222268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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