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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金秋医院2026年耳鼻咽喉科手术器械及术中监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10月28日 17: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金秋医院2026年耳鼻咽喉科手术器械及术中监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金秋医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8日 17:3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23: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7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蔓彤 乔善博 李勃
项目联系电话024-23381000
采购单位辽宁省金秋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3301693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381000
附件:
附件1辽宁省金秋医院2026年耳鼻咽喉科手术器械及术中监护设备采购项目-发售稿.doc
公告信息
 
辽宁省金秋医院2026年耳鼻咽喉科手术器械及术中监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10-28

  
项目概况

辽宁省金秋医院2026年耳鼻咽喉科手术器械及术中监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61015
项目名称:辽宁省金秋医院2026年耳鼻咽喉科手术器械及术中监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0000
最高限价(元):4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 (1)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8日23时00分至2026年11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开标楼(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U盘密封递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开标(开启)现场各供应商需远程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公告内容与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为准 5.辽宁政府采购网新增评标辅助工具,检测下载、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多家供应商IP重复等围标或串标违规线索信息。如系统检测出上述情况,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不允许兼投。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金秋医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联系方式:024-33016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1000
邮箱地址:lnzb119@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蔓彤 乔善博 李勃
电  话:024-233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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