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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县域旅游标牌制作服务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10月30日 19: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县域旅游标牌制作服务安装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昌吉市文物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9:2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6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涵
项目联系电话15899065819
采购单位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昌吉市文物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石河子西路1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4-233322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匡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99065819

    项目概况                                                    

    昌吉市县域旅游标牌制作服务安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Y-JZXTP-202610007 

    项目名称:昌吉市县域旅游标牌制作服务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80000 

    最高限价(元):6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市县域旅游标牌制作服务安装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8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本项目为货物采购,含旅游标志牌的制作、运输、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共设置旅游标志牌15块,其中:2F单悬臂式标志牌(版面尺寸4.6m×2.2m)2块,3F单悬臂式标志牌(版面尺寸4.6m×3.2m)13块。具体规格、数量、点位、技术要求及伴随服务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施工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标牌的制作、运输、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小微企业 (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JianYu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按成立时间算起提供财务报表),或近期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7)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法定代表人参加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9)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答疑会。
6、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缴纳方式及账户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昌吉市文物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石河子西路104号‌

联系方式:0994-2333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匡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

联系方式:15899065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涵

电 话:1589906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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