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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2026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11月04日 17:1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会同县2026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会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行政区域湖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11月04日 17:1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会同县林城镇东门街214号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1月13日至2026年11月1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48.9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情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情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会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会同县林城镇东门街2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87594127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瑞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97487576

会同县2026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 2026-11-04

会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采购人名称)的 会同县2026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  会同县2026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431225000041-1

3、委托代理编号:RGY-CG-2026-029

4、采购项目预算:2489623.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类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þ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定为准 。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会同县2026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详见谈判文件

1批

2489623.00

2489623.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桥梁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安全员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可承诺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要求配备(承诺函格式自拟)。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要求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交上述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无在建查询网址及其网页打印件(显示查询日期),并提供上述人员至少近3个月(2026年8月-2026年10月)的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被委托人至少近3个月(2026年8月-2026年10月)的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如为新成立的公司以注册时间提供最近人员社保)。

(7)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3年以内,完成的2个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的同类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资料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之日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见附件一);

(3)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附件二);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5)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递交资料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2、其他说明:

(1)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 11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瑞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怀化市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05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g表示选择,c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梁女士   

2、电话:  13787594127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名  称: 会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地  址:会同县林城镇东门街214号

(3)联系人: 梁女士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 13787594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瑞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05  

(3)联系人: 唐女士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 18897487576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 〔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             (项目名称)谈判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对以上声明内容必须认真填写,保证其完整、真实,如有虚假,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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