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11月08日 16: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田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大田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大田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08日 16:20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0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7239008 | ||
采购单位 | 大田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女士0598-72390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8号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乐13626005001 |
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田县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田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田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C2023-DT07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8-7239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0598-7239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乐13626005001
代理机构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8号2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大田县人民法院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大田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大田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C2023-DT076#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大田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 1(项) | 否 | 300000 | 5000 |
注:(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合同包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特定资格条件:
明细 | 描述 |
1、随身携带 | 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2、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须在市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3、资格承诺函 |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获取地点: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办事处(地址: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8号2层)。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请投标人关注。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8号2层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供应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方法: 0598-7239008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30号
代理机构: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乐
联系方法:13626005001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8号2层
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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