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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年04月23日 17:3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清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永清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永清县公告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7:37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30
预算金额¥32.1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
项目联系电话17692663983
采购单位永清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永清县府东街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永 17692663983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A座一层1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邢浩、徐亚征 0316-2668393

  河北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清县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清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清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ZR-2024-X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

项目联系电话:176926639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清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永清县府东街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永 176926639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邢浩、徐亚征 0316-2668393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A座一层1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清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ZR-2024-X043

最高限价:321600元

比选需求:食堂餐饮服务

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A座一层103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6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

以上所须证件均须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一层103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4、售价:500元(现金)/每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04280930

开标时间:202404280930

开、评标地点: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一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3、采购方式:比选招标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称:永清县人民法院

地址:永清县府东街46号

联系方式:刘永  17692663983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一层103室

联系方式:邢浩、徐亚征   0316-2668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

电话:17692663983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2.16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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