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年04月23日 17: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清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永清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永清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17:37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28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32.1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永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92663983 | ||
采购单位 | 永清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清县府东街4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永 176926639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A座一层1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邢浩、徐亚征 0316-2668393 |
河北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清县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清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清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ZR-2024-X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
项目联系电话:176926639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清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永清县府东街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永 176926639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邢浩、徐亚征 0316-2668393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A座一层1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清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ZR-2024-X043
最高限价:321600元
比选需求:食堂餐饮服务
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A座一层103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6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
以上所须证件均须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一层103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4、售价:500元(现金)/每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30分
开、评标地点: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一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3、采购方式:比选招标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称:永清县人民法院
地址:永清县府东街46号
联系方式:刘永 17692663983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一层103室
联系方式:邢浩、徐亚征 0316-2668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
电话:17692663983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2.160000 万元(人民币)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