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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湖项目区党委办公室(草湖项目区办公室、草湖项目区党委政策研究室)采购2辆新能源商务车项目废标公告

2025年06月14日 10:3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草湖项目区党委办公室(草湖项目区办公室、草湖项目区党委政策研究室)采购2辆新能源商务车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党委办公室(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办公室、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党委政策研究室)
行政区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4日 10:34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嫣
项目联系电话19390529131
采购单位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党委办公室(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办公室、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党委政策研究室)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草湖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8-6142955
代理机构名称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心(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草湖镇41团职工创业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390529131

一、采购人名称: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党委办公室(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办公室、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党委政策研究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草湖项目区党委办公室(草湖项目区办公室、草湖项目区党委政策研究室)采购2辆新能源商务车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B15SBJ[2025]104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七、预算金额:500000(元)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王金强,张洪美,李自林(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中梅,王燕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草湖项目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嫣

联系电话:19390529131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草湖镇41团职工创业园

2、采购人名称:草湖项目区党委办公室(草湖项目区办公室、草湖项目区党委政策研究室)

联系人:李自林

联系电话:0998-6142955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草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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