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公务用车(大客车)购置(二次)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16日 14: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务用车(大客车)购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 14:50 |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文件编制:敬老师 开评标:王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文件编制:028-61323016;开、评标:61323020,61323015 | ||
| 采购单位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6171802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文件编制:028-61323016;开、评标:61323020,61323015 | ||
| 附件: | |||
| 附件1 | 公务用车(大客车)购置(二次)(N510001202500339420251120001)-文件集.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394
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大客车)购置(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招标文件中第3.2条技术要求第5*项和第6▲项是同一物理概念,既作为实质性要求又作为评分项;第5.4.2条评标细则及标准:售后服务第一款共4项,每提供1项方案得10分,每项内容有一处缺陷扣2.5分。存在歧义、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028-61718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联系方式:文件编制:028-61323016;开、评标:61323020,61323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件编制:敬老师 开评标:王老师
电话:文件编制:028-61323016;开、评标:61323020,61323015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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