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2025年提前批基础教育专项资金建设计划(教育装备及信息化)凤山中学教育装备及信息化项目(第二批)(第二次)废标公告
2025年12月24日 09: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乐都区2025年提前批基础教育专项资金建设计划(教育装备及信息化)凤山中学教育装备及信息化项目(第二批)(第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 ||
| 行政区域 | 青海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 09:45 |
| 开标时间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72-8261208 | ||
| 采购单位 | 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滨河北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72-862235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都)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东市乐都区南凉大街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72-8261208 | ||
一、 采购人名称: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2025年提前批基础教育专项资金建设计划(教育装备及信息化)凤山中学教育装备及信息化项目(第二批)(第二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乐政采公招(货物)2025-10-1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
七、 预算总金额: 5726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招标文件中未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应当终止评审。
标项2:招标文件中未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应当终止评审。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丁利华(组长)、陈伟、南小娟、刘斌、张继成(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都)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2-8261208
传真:
地址:海东市乐都区南凉大街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
2、采购人名称: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972-8622353
传真: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滨河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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