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电动车保险服务(二次)废标公告
2026年05月22日 15: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电动车保险服务(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 ||
| 行政区域 | 高明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2日 15:42 |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区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88688118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88828485-850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佛山禾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张学村148号之三商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88688118 | ||
一、项目编号:440608-2026-00631
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电动车保险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电动车保险服务):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电动车保险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收到《付款通知书》3日内以现金或电汇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电动车保险服务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方式:0757-88828485-85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禾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张学村148号之三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6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小姐
电 话:0757-88688118
佛山禾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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