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物业管理(保安)废标公告
2026年08月21日 15: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保安) |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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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
| 行政区域 | 石家庄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1日 15:44 |
| 开标时间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魏玉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6689569 | ||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866895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966558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JZCS20261142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保安)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一.主要原因:我单位于收到石家庄保安服务集团国威特种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函。该质疑函中提出的,未将《保安服务许可证》列为资格条件。二、事实依据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保安服务,且采购标的也为保安服务。2、经查阅采购文件,资格要求部分确未设置《保安服务许可证》相关内容。3、本项目有非专业从事保安服务的物业公司参与。三、法律依据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从事保安服务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必须取得该许可证。2、《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将保安服务分为保安服务公司派员服务和自行招用保安员两类,二者在资格要求上截然不同:保安服务公司须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自行招用单位须办理备案。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保安服务涉及公共安全,属于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依法设置对应的资格条件。4、《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缺少法定资质要求,属于资格条件缺失,采购需求不合法。综上,我单位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在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应将将《保安服务许可证》列为资格条件。该设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中标结果无效,我单位决定本项目予以废标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请贵中心在河北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交本次项目废标公告,废标原因该项目采购文件有缺陷,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予以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地 址: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311-86689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
联系方式:0311-89665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玉波
电 话:0311-86689569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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