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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1年07月05日 16: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乡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金乡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济宁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6: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金乡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金乡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人:金乡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光明路9号(金乡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537-8713912(金乡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区)奎星路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号        联系方式:15064743756二、采购项目名称:金乡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82820210200006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本项目为金乡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自助立案终端、智能服务终端各一台及两台终端配套的系统模块,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采购清单”部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是《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征资格要求:(1)报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3)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5.800000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2021年7月5日16时30分至2021年7月9日9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四、公告期限:2021年7月6日 至 2021年7月8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5日16时30分至2021年7月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JinXiang)→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登录后点击对应采购项目上传报价文件。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蕊        联系方式:15064743756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为金乡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自助立案终端、智能服务终端各一台及两台终端配套的系统模块,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采购清单”部分。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是《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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