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询价公告

河北保定某部装备维修询价公告

2023年04月03日 10:3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装备定点维修项目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高碑店市公告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0: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4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1-87018305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卜助理15670030953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 0311-87018305

项目概况

某部装备定点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发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HQWXD-F4101

项目名称:某部装备定点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装备定点维修。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序号

服务项目内容

服务要求

服务周期

1

装载机、挖掘机、叉车、卡车等装备维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服务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三)供应商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四)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包含汽车、机械设备维修服务及相关配件销售。(五)供应商经营场所位于高碑店市某单位10km范围内。(以百度地图导航截图为准,具体地址联系招标代理)(六)供应商应具备二类机动车维修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二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资格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至 2023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发售

方式:网上发售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高碑店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高碑店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资料一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的社保凭证);

(5)二类机动车维修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二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资格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6)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包含汽车、机械设备维修服务及相关配件销售。

(8)供应商经营场所位于高碑店市某单位10km范围内。(以百度地图导航截图为准,具体地址联系招标代理)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3523714467@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        

联系方式:卜助理1567003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方式:李女士 0311-87018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311-87018305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