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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2024年03月07日 11: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塔城市公告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1: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8999485707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塔城市和平街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主任1899948570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玲、闫雪宁 0901-622194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CX2024030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车辆维修服务,以质优价廉为原则,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公务用车车况良好、正常运转(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一招,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节能环保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不得将项目转包

2、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注:1、现场领取:以上资料提供不齐者不予接受;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     

地址:塔城市和平街14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18999485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联系方式:马玲、闫雪宁 0901-6221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  1899948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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