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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星村镇洲头村村民委员会星村镇洲头村主干道路灯建设(农村公益事业)二期工程询价公告

2024年04月01日 10:4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星村镇洲头村主干道路灯建设(农村公益事业)二期工程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采购单位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星村镇洲头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武夷山市公告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0: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1.2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860987873
采购单位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星村镇洲头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星村镇洲头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先生1586098787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路6号宝龙大厦8楼8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彭0599-5114461

项目概况

星村镇洲头村主干道路灯建设(农村公益事业)二期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NP采购[2024]第014号

项目名称:星村镇洲头村主干道路灯建设(农村公益事业)二期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2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2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星村镇洲头村主干道路灯建设(农村公益事业)二期工程

45.00

1125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

3)其他详见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用邀请询价,参与询价的为采购人邀请名单上的供应商;未在邀请名单上的其他供应商不予参与本项目,做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星村镇洲头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星村镇洲头村        

联系方式:叶先生15860987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迎宾路6号宝龙大厦8楼803室            

联系方式:小彭0599-51144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  1586098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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