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南沙政法机关饭堂外包服务的中标结果调整公告
2019年03月15日 15: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南沙政法机关饭堂外包服务的中标结果调整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15日 15:22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2月11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2月11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德彪、刘志勇、潘桃燕、杜尧东、黎婉华 | ||
总中标金额 | ¥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39099846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港前大道北9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号港汇大厦第11层A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37650664 |
广州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9 年02月11 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南沙政法机关饭堂外包服务(440115-201901-107878-000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因1.本项目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规定的情形。2.对于招标文件内评分条款“原件备查”的规定,投标人存在解读歧义,存在因政策解读不同、文字理解歧义导致影响项目公平性的潜在风险。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因本项目存在影响项目评审结果公平、公正性的情形,为保证本项目公平、公正的实施,拟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原因,经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确认,现对南沙政法机关饭堂外包服务(440115-201901-107878-0001)中标、成交结果调整公告如下:
本项目终止。
发布人:广州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