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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沈北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结果公告

2021年08月24日 14: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沈北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行政区域沈北新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24日 14:12
评审专家名单赵旭辉、董仲涛、王勇、付殿强
总中标金额¥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泽洋、孙艺菲
项目联系电话024-23391961 
采购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新北新区明珠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04884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391961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沈北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08-24 至 2021-08-25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沈阳沈北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1-210113-00263

项目名称:沈阳沈北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沈北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供应商名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

中标(成交)金额:7,5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沈北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服务类

名称: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研究范围:包括北部副城核心区、冬雪湖文旅健康区、蒲河两岸等三大核心发展地区在内的地区。北至四环路、蒲河路,东至长大铁路,南至蒲新路,西至道义大街,总面积约22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①北部副城核心区——东至七星大街,西至道义大街,南至浑南大道,北至四环路,总面积约5.9平方公里;②冬雪湖片区——东至长大铁路,西至哈大客运专线,南至蒲河路,北至用地界线,总面积约2.9平方公里。 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应系统性提出符合实际且具有前瞻性的核心设计概念与综合解决方案,同时建立面向规划管控的城市设计体系,为后续控规优化、建筑景观设计及实施建设提供依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一)研究范围内设计内容 1.总体认知 结合研究范围内的宏观背景和基础条件,分析该区域在东北地区、沈阳经济圈、沈阳中心城区、沈北新区等区域层面的战略意义,分析其地位和作用,借鉴国内外同类型区域的规划建设经验,形成整体发展思路。 2.功能布局 结合上位规划要求,进一步论证功能定位,并进行细化分解,判读新经济、新人群、新业态的发展趋势和空间需求,研究所承载的功能业态布局结构及延展链条。 统筹考虑北部副城核心区、冬雪湖文旅健康区、蒲河两岸等重点地区的功能及建设需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内容,明确区域功能布局结构。 3.区域交通 在研究范围内,采用TOD理念,对城际铁路、轨道交通线网及站点、道路交通等系统进行充分研究,提出区域交通组织优化方案。 4.生态环境 从生态修复角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关系,提出蒲河、绿地轴带等资源要素的生态结构与规划策略。 (二)规划范围内设计内容 明确城市设计目标与愿景,体现当下最新理念与方法,在道路交通、生态绿化、开放空间、风貌形态、重要空间节点等部分能够具体指导建设实践。 1.功能策划 对功能进行细分,注重商贸功能、文旅健康产业及相关功能业态的布局,根据细分方案提出用地规划优化方案。合理预测常住人口与就业人口规模,提出分期开发控制安排,明确各地块的容积率等指标,计算开发容量。 2.整体空间形态与风貌控制 3.开放空间系统 4.道路交通 5.地下空间 6.建筑风貌与色彩 应强调和谐与统一,提出包括建筑风貌、建筑色彩、建筑材料、体量造型、屋顶处理等方面的控制引导要求。 对于标志性建筑,细化形态管控,提出高度、形态、立面风格与色彩的管控建议。 7.实施建议与行动项目库 制定城市设计方案的开发时序建议、分解项目库,提出年度参考计划。 本次规划编制完成后,按照沈阳市相关技术规定,需协助细化完善用地布局并纳入控规之中,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张图”更新工作。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旭辉、董仲涛、王勇、付殿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沈北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服务类收取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8,2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地址:沈阳市新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024-88048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91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泽洋、孙艺菲           

电 话:024-23391961 

十、附件

采购文件:8.6变更文件.docx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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