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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地区及文旅行业主流平面媒体宣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2年03月14日 16:4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广州地区及文旅行业主流平面媒体宣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03月14日 16:46
评审专家名单张容容,常丽,陆小英,杨正,汤英敏
总中标金额¥1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方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9160864,89160799
采购单位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保利康桥写字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38925526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9160864,89160799
附件:
附件1附件2:新快报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附件1:南方日报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附件3:中传华夏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2-01753

二、项目编号:GZ7EZ622GD1005562

三、项目名称:2022年广州地区及文旅行业主流平面媒体宣传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羊城旧记忆 广州新活力”主题宣传):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702室 350,000.00元

合同包2(“共建人文湾区 品读岭南文化”主题宣传):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羊城晚报广告有限公司 350,000.00元

合同包3(“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主题宣传):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第5层501-506室 330,000.00元

合同包5(“文旅共融发展”主题宣传):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新景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7号白云宾馆主楼408房 300,000.00元

合同包6(“文旅消费升级”主题宣传):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新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黄埔大道中315号自编一栋 300,000.00元

合同包7(“文旅智慧创新发展”主题宣传):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新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黄埔大道中315号自编一栋 300,0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羊城旧记忆 广州新活力”主题宣传):

服务类(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广告服务 广州地区及文旅行业主流平面媒体宣传(“羊城旧记忆 广州新活力”主题宣传) 羊城旧记忆 广州新活力”主题宣传服务 1.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拟定推出的“羊城旧记忆 广州新活力”宣传项目进行诠释及阐述,提出栏目宣传的主题、创意、角度、频次、采编安排、投放经费、专栏发布平台的发行量或覆盖面等。 2.供应商需承诺采购人积极支持广州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的主题宣传推广及全面报道: 2.1.紧密围绕“旧记忆·新活力”这一主题,展现岭南文化传承、广式生活日常,留住城市记忆激发城市活力,重点挖掘人与城市、人与历史、人与文化之间的关联展开宣传。 2.2.结合广州的历史文化、产业优劣势,探讨如何结合羊城旧记忆、广州生活方式等元素,为广州文旅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2.3.配合文化广电旅游行业重点活动和重大项目开展宣传。 3.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各类型合作资源,包括品牌新闻资讯类、新闻专题策划类、落地活动(公益活动类、进社区活动类)和合作门户网站二次新闻传播等,大力宣传采购人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4.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其新媒体资源,推动APP、微信 公众号、视频等多渠道合作,对接采购人宣传推广项目。 5.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的宣传需求,提供合作内容中的基础素材,配合线下活动的组织执行,并承诺所提供素材真实、合法,不侵犯其他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12月15日 纸媒宣传:不低于8个1/2版(彩色) 网络资源:不低于9次网络发布 微信宣传:不低于9次微信发布 APP客户端:不低于9次发布 350,000.00

合同包2(“共建人文湾区 品读岭南文化”主题宣传):

服务类(广东羊城晚报广告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广告服务 广州地区及文旅行业主流平面媒体宣传(“共建人文湾区 品读岭南文化”主题宣传) “共建人文湾区 品读岭南文化”主题宣传服务 1.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拟定推出的“共建人文湾区 品读岭南文化”宣传项目进行诠释及阐述,提出栏目宣传的主题、创意、角度、频次、采编安排、投放经费、专栏发布平台的发行量或覆盖面等。 2.供应商需承诺采购人积极支持广州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的主题宣传推广及全面报道: 2.1.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路径,深入挖掘、调研广州文化、旅游领域的优势资源,通过开展广州人文湾区系列报道,以多层次的传播方式活化广州文化旅游资源,展现广州文化旅游发展成果,不断巩固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核心引擎之地位,助力广州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 2.2 针对广州打造岭南文化中心和对外文化交流门户,在共建人文湾区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对广州文旅进行深入解读,宣传广州文旅的人文湾区建设发展战略,结合政策导向、旅游数据、历史文化等多方面内容,增强旅游者对广州文旅资源的了解和认识,为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交流合作搭建平台,发挥广州文化枢纽作用。 2.3配合文化广电旅游行业重点活动和重大项目开展宣传。 3.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各类型合作资源,包括品牌新闻资讯类、新闻专题策划类、落地活动(公益活动类、进社区活动类)和合作门户网站二次新闻传播等,大力宣传采购人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4.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其新媒体资源,推动APP、微信 公众号、视频等多渠道合作,对接采购人宣传推广项目。 5.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的宣传需求,提供合作内容中的基础素材,配合线下活动的组织执行,并承诺所提供素材真实、合法,不侵犯其他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12月15日 纸媒宣传:不低于9期1/2版专题 网络资源:不低于9次网络发布 微信宣传:不低于9次微信发布 APP客户端:不低于9次发布 350,000.00

合同包3(“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主题宣传):

服务类(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广告服务 广州地区及文旅行业主流平面媒体宣传(“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主题宣传) “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主题宣传服务 1.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拟定推出的“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宣传项目进行诠释及阐述,提出栏目宣传的主题、创意、角度、频次、采编安排、投放经费、专栏发布平台的发行量或覆盖面等。 2.供应商需承诺采购人积极支持广州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的主题宣传推广及全面报道: 2.1 展现广州的文旅生态 2.1.1广州所呈现的新文旅、新业态、新消费的市场状态; 2.1.2广州数字科技赋能文旅融合;广州超高清发展,全国首个城市免费超高清电视频道在广州开播,全国首个超高清视频创新产业园区在广州授牌,超高清视频产业已成为广州高质量发展新名片。 2.1.3乡村旅游略超“都市游”; 2.1.4传承和活化非遗文化,包括继续推广非遗传承基地、文化公共空间的打造与升级; 2.2 展现广州的文旅担当 2.2.1 构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今年为香港回归25周年,广州将持续把握大湾区发展契机,在“青少年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及穗港导游互动交流方面持续发力。 2.2.2 弘扬珠江文化; 2.2.3 展现广州丰富的红色文化底蕴和广州红色文旅的创新发展; 2.2.4 展现广州作为海丝申遗牵头城市,积极担当责任与使命,发挥应有的作用。 3.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各类型合作资源,包括品牌新闻资讯类、新闻专题策划类、落地活动(公益活动类、进社区活动类)和合作门户网站二次新闻传播等,大力宣传采购人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4.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其新媒体资源,推动APP、微信 公众号、视频等多渠道合作,对接采购人宣传推广项目。 5.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的宣传需求,提供合作内容中的基础素材,配合线下活动的组织执行,并承诺所提供素材真实、合法,不侵犯其他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12月15日 纸媒宣传:不低于8期整版专题 网络资源:不低于8次网络发布 微信宣传:不低于4次微信发布 APP客户端:不低于1次专题发布,内文不少于20篇 330,000.00

合同包5(“文旅共融发展”主题宣传):

服务类(广州新景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5-1 广告服务 广州地区及文旅行业主流平面媒体宣传(“文旅消费升级”主题宣传) “文旅消费升级”主题宣传服务 1.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拟定推出的“文旅智慧创新发展”宣传项目进行诠释及阐述,提出栏目宣传的主题、创意、角度、频次、采编安排、投放经费、专栏发布平台的发行量或覆盖面等。 2.供应商需承诺采购人积极支持广州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的主题宣传推广及全面报道: 2.1.深入挖掘广州文化旅游资源,创新推动岭南文化传承发展,全力打响红色文化、岭南文化、海丝文化、创新文化四大文化品牌,展现广州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产品,宣传推广广州国际文化旅游形象,展现广州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全面推进文化广电旅游融合发展过程中的举措与成效。 2.2 创新推动文旅融合产品体系的精准传播,广州文旅消费的积极探索;广州城市红色文化旅游品牌;引导乡村旅游加速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打造文旅品牌、打造文旅科技亮点等为着力点,助力文旅融合多方位全面整合营销系统的构建,达到提升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 2.3.配合文化广电旅游行业重点活动和重大项目开展宣传。 3.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各类型合作资源,包括品牌新闻资讯类、新闻专题策划类、落地活动(公益活动类、进社区活动类)和合作门户网站二次新闻传播等,大力宣传采购人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4.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其新媒体资源,推动APP、微信 公众号、视频等多渠道合作,对接采购人宣传推广项目。 5.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的宣传需求,提供合作内容中的基础素材,配合线下活动的组织执行,并承诺所提供素材真实、合法,不侵犯其他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12月15日 纸媒宣传: 4个彩色整版,附赠3个黑白整版。 网络推送:APP、网站等落实平台和新媒体矩阵,推送新闻条数将超过50条次以上。 300,000.00

合同包6(“文旅消费升级”主题宣传):

服务类(广东新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6-1 广告服务 广州地区及文旅行业主流平面媒体宣传(“文旅消费升级”主题宣传) “文旅消费升级”主题宣传服务 1.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拟定推出的优质旅游发展主题宣传项目进行诠释及阐述,提出栏目宣传的主题、 创意、角度、频次、采编安排、投放经费、专栏发布平台的发行量或覆盖面等。 2.供应商需承诺采购人积极支持广州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优质旅游发展内容的宣传推广及全面报道: 2.1 围绕“新”字做文章,聚焦新时期广州市文旅消费升级新理念,展现新时期广州市文旅消费升级新格局,推介新时期广州市文旅消费高质量发展新成效。 2.2 围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市的创建要求,结合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的新趋势,集中宣传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市的创新与举措,集中展现广州用文旅消费升级带动老城市出新出彩的经验与思路,集中报道广州以文旅消费促进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成绩与亮点。 2.3 围绕文化强国、文化强省建设的部署安排,根据广州市文化广电领域的创新实践和工作实际,及时对广州开展的重大文旅项目和重点文旅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婚庆、美食等资源,大力推介广州“婚庆+旅游”,立体化传播广州文化广电旅游工作的模式和经验,擦亮“够在广州”“玩在广州”“食在广州”等城市名片。 2.4 围绕“以节展品牌带动文旅消费”的思路,全方位、多层次报道广州国际纪录片节、广州文交会、广州艺术季、羊城国际粤剧周、“羊城之夏”广州市民文化季、广州合唱季等重大节展品牌活动,深入挖掘这些活动对文旅消费升级的带动和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广州文化旅游的吸引力。 2.5 配合文化广电旅游行业重点活动和重大项目开展宣传。 3.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各类型合作资源,包括品牌新闻资讯类、新闻专题策划类、落地活动(公益活动类、进社区活动类)和合作门户网站二次新闻传播等,大力宣传采购人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4.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其新媒体资源,推动APP、微信公众号、视频等多渠道合作,对接采购人宣传推广项目。 5.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的宣传需求,提供合作内容中的基础素材,配合线下活动的组织执行,并承诺所提供素材真实、合法,不侵犯其他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12月15日 纸媒宣传:不低于6个整版 网络资源:不低于9次网络发布 微信宣传:不低于9次微信发布 APP客户端:不低于9次发布 300,000.00

合同包7(“文旅智慧创新发展”主题宣传):

服务类(广东新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7-1 广告服务 广州地区及文旅行业主流平面媒体宣传(“文旅智慧创新发展”主题宣传) “文旅智慧创新发展”主题宣传服务 1.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拟定推出的“文旅消费升级”宣传项目进行诠释及阐述,提出栏目宣传的主题、创意、角度、频次、采编安排、投放经费、专栏发布平台的发行量或覆盖面等。 2.供应商需承诺采购人积极支持广州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的主题宣传推广及全面报道: 2.1.聚焦新时代广州文旅业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广泛应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用数字科技赋能文旅融合。展示广州各公共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使用新技术提升软硬件设施、提升观众和游客的体验,集中展示数字文旅新成果,推动广州文旅产业的进一步升级发展,为广州文旅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一轮助力。 2.2 展现“广州过年·花城看花”超级文旅嘉年华、360度享广州、“在广州遇见你”等广州文旅业亮点,突出广州在城市文化综合实力出新出彩方面的最新面貌。 2.3 针对广州文旅项目精品打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过程中的智慧创新亮点进行宣传,以彰显广州“老城市,新活力”的城市魅力。 2.4配合文化广电旅游行业重点活动和重大项目开展宣传。 3.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各类型合作资源,包括品牌新闻资讯类、新闻专题策划类、落地活动(公益活动类、进社区活动类)和合作门户网站二次新闻传播等,大力宣传采购人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4.供应商除在纸质报刊媒体进行主题宣传外,还需向采购人全面开放其新媒体资源,推动APP、微信 公众号、视频等多渠道合作,对接采购人宣传推广项目。 5.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的宣传需求,提供合作内容中的基础素材,配合线下活动的组织执行,并承诺所提供素材真实、合法,不侵犯其他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12月15日 纸媒宣传:策划3个报道主题,使用9个整版(彩色)宣传报道 网络资源:不低于9次网络发布 微信宣传:不低于9次微信发布 APP客户端:不低于9次发布 300,000.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张容容   常丽   陆小英   杨正   汤英敏

采购人代表名单: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包组为单位,按具体包组中标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羊城旧记忆 广州新活力”主题宣传): 0.5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共建人文湾区 品读岭南文化”主题宣传): 0.5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主题宣传): 0.4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文旅共融发展”主题宣传): 0.4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文旅消费升级”主题宣传): 0.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7(“文旅智慧创新发展”主题宣传): 0.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羊城旧记忆 广州新活力”主题宣传):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6.00 10.00 10.00 76.00 1 1
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2.80 17.00 9.40 69.20 2 2
广东羊城晚报广告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2.20 7.50 9.40 39.10 3

合同包2(“共建人文湾区 品读岭南文化”主题宣传):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羊城晚报广告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6.00 10.00 10.00 76.00 1 1
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2.20 7.50 10.00 39.70 2 2

合同包3(“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主题宣传):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5.00 17.00 10.00 82.00 1 1
广州新景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60 5.00 10.00 56.60 2 2

合同包5(“文旅共融发展”主题宣传):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新景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40 15.00 9.40 65.80 1 1
广东新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0.00 14.50 10.00 64.50 2 2
中传华夏国际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2.40 0.00 10.00 22.40 3

合同包6(“文旅消费升级”主题宣传):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新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9.00 14.50 10.00 73.50 1 1
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5.20 10.00 10.00 55.20 2 2
中传华夏国际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1.00 10.00 10.00 41.00 3

合同包7(“文旅智慧创新发展”主题宣传):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新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2.80 18.00 10.00 80.80 1 1
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6.80 7.00 10.00 53.80 2 2
广东羊城晚报广告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80 7.50 9.40 45.70 3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保利康桥写字楼

联系方式:020-3892552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联系方式:020-89160864,89160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方小姐

电  话:020-89160864,89160799

十一、附件

1、附件1:南方日报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附件2:新快报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附件3:中传华夏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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