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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东顺城办公区办公用房固体蓄热储能装置及配套设备安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2年08月12日 09: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东顺城办公区办公用房固体蓄热储能装置及配套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锅炉/民用锅炉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2年08月12日 09:31
评审专家名单李岚峰、邢英迈、张贵金、要路斌、穆世君
总中标金额¥174.36006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爽、杨帆、孙延娇、代春雨、魏海峰、梁茹昕、刘阳、张敬轶、任彩侠
项目联系电话024-31877085转800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魁星楼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岳萌 、024-24359130
代理机构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敬轶、任彩侠、闫爽、杨帆、孙延娇、代春雨、魏海峰、梁茹昕 刘阳、024-31877085转8002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招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东顺城办公区办公用房固体蓄热储能装置及配套设备安装采购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DDSW2022CG-008(招标文件编号:DDSW2022CG-00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东顺城办公区办公用房固体蓄热储能装置及配套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恒久安泰环保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号街20号

中标(成交)金额:174.36006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沈阳恒久安泰环保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固体蓄热储能装置及配套设备安装      无      设备一固体蓄热装置基本情况表
项 目 单 位 数 值
★电蓄热装置型号 台 10kV高压 功率1000kW固体蓄热装置
★额定功率 kW 1000
★额定电压(kV) kV 10
★单台装置蓄热量 kWh 4900
★设备寿命 年 30
★设计热效率/保证热效率 % 95%
★工作方式 自动/手动/远程控制
★工作压力 常压
★单台装置进水口数量 个 2
★进水口尺寸 mm DN65
★单台装置出水口数量 个 2
★出水口尺寸 mm DN65
★工作介质类型 水
★供/回水温度 ℃ 50℃~95℃可调
★装置本体表面温升 ℃ 不大于25
★蓄热介质 整体92镁砖
★绝缘材料 95镁砖
固体蓄热装置配套换热站主要设备清单
固体蓄热装置配套换热站主要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一网循环泵 H=16m,Q=22.3m³/h,P=2.2kW 台 2
★二网循环泵 H=32m,Q=50m³/h,P=7.5kW 台 2
★二网补水泵 H=39m,Q=2m³/h,P=0.55kW 台 2
★一网水箱 1m³ 个 1
★二网水箱 2m³ 个 1
★全自动软化水器 2 m³/h 套 1
★板式换热器 SM10D-IIMS6E-20 台 1
★辅料 法兰、弯头、三通,阀门、传感器、压力表等 套 1
★环网固定接触器柜 XGN66-12G 台 1
★控制柜 GGD-HJAT-1000/0.4 台 1
★高压电缆 ZR-YJLV62 8.7/15kV 1*50 米 若干
★低压电缆 / 米 若干
★控制电缆 ZR-RVVP-2×1.0 米 若干
注: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上述设备参数要求,同时提供承诺书。若中标人未能达到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损失及责任。
设备二:
生活热水加热设备基本参数
大东区税务局生活热水加热设备主要参数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值
★1 设备型号 380V低压功率180kW加热设备
★2 设备额定功率 KW 180KW
★3 额定电压 V 380V
★5 额定进出口水温 ℃ 85/65
★6 工作压力 MPa 常压
★7 工作介质类型 / 水  
   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岚峰、邢英迈、张贵金、要路斌、穆世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53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18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魁星楼路6号        

联系方式:岳萌 、024-24359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联系方式:张敬轶、任彩侠、闫爽、杨帆、孙延娇、代春雨、魏海峰、梁茹昕 刘阳、024-31877085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爽、杨帆、孙延娇、代春雨、魏海峰、梁茹昕、刘阳、张敬轶、任彩侠

电 话:  024-31877085转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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