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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虹桥幼儿园虹幼华侨城园区教学一体机、电脑、会议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2年08月25日 10:4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虹幼华侨城园区教学一体机、电脑、会议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宜宾市虹桥幼儿园
行政区域宜宾县公告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0:46
评审专家名单陈斌,周仁刚,左应涛
总中标金额¥66.57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颖
项目联系电话0831-5698307
采购单位宜宾市虹桥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南段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48468867
代理机构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叙州区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1-5698307
附件:
附件1虹幼华侨城园区教学一体机、电脑、会议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文件集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15042022000067

二、项目名称:虹幼华侨城园区教学一体机、电脑、会议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华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宜宾市翠屏区正义街7号滨江国际B区2幢1层105号 665,7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华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台式计算机 虹幼华侨城园区教学一体机、电脑、会议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正规合格产品。其质保期为一年,生产厂家对产品有质保期且质保期大于1年的,质保期以原厂质保期为准。在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将免费在10日内负责更换,必须保证正常使用率为100%。 2.因质量引起的售后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采购人对产品的规格或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产品经相关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包含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所需的辅材、辅料等一切费用。 4.为保证用户合法权益以及售后保障,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交互智能平板、台式电脑、空调生产厂家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1(项) 665,720.00 665,7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斌周仁刚左应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虹桥幼儿园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南段5号

联系方式:18048468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叙州区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

联系方式:0831-5698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颖

电话:0831-5698307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叙州区分中心

2022年08月2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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