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食材配送服务的中标公告
2022年12月21日 14: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食材配送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1日 14:18 |
评审专家名单 | 孙宏燊、周晓冬、张辉、李高山、周晓冬、孙琼、翟爱东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3799325 | ||
采购单位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21730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3799325 |
一、项目编号:FS340001202210148号001
二、项目名称: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安徽汇慧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K-5-1幢办3212 | 单价总和:8916.4(元) |
2 | 安徽美心缘食品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亳州路 135 号天庆大厦 1313 室 | 单价总和:7663.74(元) |
3 | 合肥杨义军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清源路 666 号中菜市复建点二期白肉区 34、35 号 | 单价总和:5055(元) |
4 | 江苏雨润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7号 | 单价总和:4532.6(元) |
5 | 安徽优乐果蔬配送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吉品荟兰花广场25栋12楼整层 | 单价总和:373.89(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南校区粮油类(米、面、油)、蔬菜、水果、调味品、干货类、禽蛋类、豆制品等及配送服务 | 南校区粮油类(米、面、油)、蔬菜、水果、调味品、干货类、禽蛋类、豆制品等及配送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北校区粮油类(米、面、油)/蔬菜、水果、调味品、干货类、禽蛋类、豆制品等及配送服务 | 北校区粮油类(米、面、油)/蔬菜、水果、调味品、干货类、禽蛋类、豆制品等及配送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南校区肉类、家禽、水产品、冷冻食品等及配送服务 | 南校区肉类、家禽、水产品、冷冻食品等及配送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北校区肉类、家禽、水产品、冷冻食品等及配送服务 | 北校区肉类、家禽、水产品、冷冻食品等及配送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奶制品及配送服务 | 奶制品及配送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宏燊、周晓冬、张辉、李高山、周晓冬、孙琼、翟爱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按三年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包1:48840;包2:73560;包3:45720;包4:100440;包5:114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9楼,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7、磋商编号:ZF2022-10-0967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联系方式:0551-62173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3799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章芹、胡佳慧
电 话: 0551-6379932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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