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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婺城区公园、绿地及道路绿化管理养护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03月20日 16: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婺城区公园、绿地及道路绿化管理养护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6:20
评审专家名单陈剑,邵丹,徐雪丹,周立军,马登慧,陈健(采购人代表),张智星(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79-83186120
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婺城区城东街道春晖路1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93-82365585
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9-83186120

一、项目编号:JHCG2023G-006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婺城区公园、绿地及道路绿化管理养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11456782(元)金华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飘萍路585号
2报价:10206114(元)浙江利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898号1号楼1502-1508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城北标段行道树及绿地养护、婺城新区公园及道路绿化养护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婺城区公园、绿地及道路绿化管理养护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2市区公园绿化养护、市中心标段行道树及绿地养护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婺城区公园、绿地及道路绿化管理养护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剑,邵丹,徐雪丹,周立军,马登慧,陈健(采购人代表),张智星(采购人代表)

、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金华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75.568.574.569.072.069.078.072.3617.389.66
1浙江利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3.073.073.067.570.569.874.071.5416.0687.6
1杭州弘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64.561.565.562.065.061.569.064.1420.084.14
1浙江易拓园林开发有限公司61.561.565.562.565.065.067.064.018.5982.59
1浙江满庭芳园艺有限公司53.851.857.857.857.359.160.356.8418.1574.99
1浙江浙勤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54.355.359.357.359.354.860.857.316.6873.98
1晟民建设有限公司48.042.049.051.049.048.051.548.3616.2464.6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浙江利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4.070.074.069.072.068.073.071.4319.9991.42
2金华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74.570.573.570.571.072.576.072.6417.8590.49
2浙江易拓园林开发有限公司63.562.566.563.565.564.566.564.6419.1383.77
2杭州弘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63.561.564.562.063.559.565.562.8619.7682.62
2浙江满庭芳园艺有限公司55.851.858.857.857.858.858.857.0920.077.09
2浙江浙勤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53.354.357.355.356.354.358.355.5918.3973.98
2晟民建设有限公司48.039.048.050.047.046.049.046.7117.2863.99

标项1 标项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婺城区城东街道春晖路18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普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93-82365585

质疑联系人:陈健

质疑联系方式:13957937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6120

质疑联系人:金华市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72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婺城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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