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中标公告

眉山市中医医院零星维修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09月26日 15: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零星维修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眉山市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东坡区公告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5:32
评审专家名单左秀玲,孟磊,林莉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38110558
采购单位眉山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38280036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38110558
附件:
附件1零星维修服务-文件集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鑫曙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N5114022023000162

二、项目名称:零星维修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鑫曙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富民街142号万锦名城2栋1层 下浮:32.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鑫曙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零星维修服务 眉山市中医医院岷东院区、东坡区精神病院、龚村养护中心、城区门诊、新星养老院等地的零星维修服务。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含卫生间局部堵漏)、门窗,室外道路、广场、围墙、排水沟盖、花坛等局部维修;所有房屋设施的灯具、电器线路、供水管网、户外照明、景灯维护;抢险性维修、小型改造、小型装饰及零星用工等。 1、供应商需24小时待命,并常驻1名维修人员(每天8:00-17:30必须在岷东院区),接受采购人下达的维修服务任务,维修常用的材料、机械设备等应进行采购备用,以确保紧急抢修所需。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好固定资产和设备。 3、合同服务期间,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如需更换人员,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服务人员名单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供应商应对维修人员进行有效管理,责任明确,业务熟练,工作到位,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好。 4、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项目业务维修细则及其管理规章制度,并向采购人提交。 5、接到维修通知后,维修人员需在30分钟内到场、及时维修,小故障立即修复,无特殊情况故障当天排除,若当天无法修复,需告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限期完成维修。 6、维修服务既保障供应,又防止浪费流失,积极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建立责任包干制和巡回检查制度。 7、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7.1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7.2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 7.3本项目服务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8、接到采购人维修任务指令后立即组织人员、机具、材料、设备进行施工,承担因完不成采购人提出的目标要求而给采购人造成的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责任。 9、维修项目中有特种作业及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作,须由持有相关资格证件专业人员完成,供应商对其安全负责。 10、质量:遵守国家和四川省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责,不得采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 11、安全:在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维修、改造、施工过程中,供应商有义务做好对现场周边建筑物、设备设施和人员的保护,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识标牌,安全围挡指示牌等。供应商在维修、装饰、改造、施工等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若出现安全事故及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一切法律责任。 12、工期:由双方根据维修项目协商施工日期,最终由采购人确认具体时间。 13、医院属于特殊场所,供应商应无条件遵守医院相关工作纪律,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工作,多数维修时间在17:30以后,供应商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增加费用等。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年,服务期限满或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达到上限即终止合同。 遵守国家和四川省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责,不得采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6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左秀玲孟磊(采购人代表)林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确认代理服务费按3200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

联系方式:028-38280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联系方式:028-3811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28-38110558

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