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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新都镇人民政府甘孜州炉霍县郎卡杰文化村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监理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10月18日 11:4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甘孜州炉霍县郎卡杰文化村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监理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炉霍县新都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炉霍县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1:41
评审专家名单王习申,王理,刘茂明
总中标金额¥46.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雨
项目联系电话13619029622
采购单位炉霍县新都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炉霍县新都镇沿河东街上段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90493189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汇川街166号1栋10层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19029622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宏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pdf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甘孜州炉霍县郎卡杰文化村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监理采购-文件集

一、项目编号:N5133272023000105

二、项目名称:甘孜州炉霍县郎卡杰文化村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监理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宏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光耀二路398号附111号 46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宏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甘孜州炉霍县郎卡杰文化村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监理 甘孜州炉霍县郎卡杰文化村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监理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2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1)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 (2)成交供应商在项目验收通过后 20 个工作日内提供整套监理文档(含电子档); (3)验收方法和标准: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 46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习申王理(采购人代表)刘茂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以成交金额作为计取基数,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5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炉霍县新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炉霍县新都镇沿河东街上段2号

联系方式:18990493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汇川街166号1栋10层10号

联系方式:13619029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雨

电话:13619029622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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