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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租用工作用车项目(XYL2023GZ233C08)成交公告

2023年11月01日 18:5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租用工作用车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8:53
评审专家名单彭莲香,朱清,何杰桦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8526063
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文政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先生,020-82821183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8526063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市合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XYL2023GZ233C0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租用工作用车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租用工作用车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合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广东省增城市荔城街沙园中路28号 下浮率: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租用工作用车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合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租用工作用车 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 为采购人提供公务出行用车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规范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1,5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莲香朱清何杰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按以下标准和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项目成交总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服务类项目按照以下标准计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5%计取;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5%计取。(3)增值税另行计入其中。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租用工作用车项目 1.87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租用工作用车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合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5.00 30.00 9.90 94.90 1 1
广州市粤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00 14.50 9.85 54.35 2 2
广州市祥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6.67 4.00 10.00 40.67 3 3
广州城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文政路22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20-82821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020-8852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20-88526063

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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