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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GZSW23148FC4168)结果公告

2024年02月01日 17: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4年02月01日 17:43
评审专家名单徐小辉,吴新生,植昕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92216-834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9016880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3592216-834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2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GZSW23148FC416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振兴南路22号八栋101 折扣率:9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小辉吴新生植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采购文件约定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3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7.00 35.00 4.69 10.00 96.69 1 1
广东鲜康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9.67 35.00 4.67 9.76 89.10 2 2
广东新又好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67 35.00 4.66 9.76 84.09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5号

联系方式:020-89016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34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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