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7年度长兴县和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06月19日 15: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2027年度长兴县和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9日 15:02 |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曾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陆水章,王高强,唐菁,符德芳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57238103 |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兴县大井弄3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6726187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57238103 | ||
一、项目编号:CXFY-2024-098
二、项目名称:2024-2027年度长兴县和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3405000(元) | 牵头供应商: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长兴奔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2024-2027年度长兴县和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 2024-2027年度长兴县和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 主要为对和平镇范围内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运行维护,具体由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设施远程智能化改造、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设施运行维护、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及其他设施运行维护三部分组成 | 根据采购人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和平镇2024-2027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需做的所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运维工作应满足《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73-2021)》、《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常见问题与处理导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导则》、《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等及省市县各相关文件的要求,并根据省市县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曾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陆水章,王高强,唐菁,符德芳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 1 |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长兴奔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 81.0 | 79.0 | 79.8 | 77.0 | 80.5 | 79.46 | 15.0 | 94.46 |
| 1 | 浙江浙达水业有限公司 | 75.0 | 76.0 | 77.8 | 73.0 | 74.5 | 75.26 | 13.05 | 88.31 |
| 1 | 浙江商达公用环保有限公司 | 71.0 | 74.0 | 75.4 | 70.0 | 72.0 | 72.48 | 12.36 | 84.84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兴县大井弄3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261872
质疑联系人:陈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13857283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7238103
质疑联系人:王敏
质疑联系方式:158682084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系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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