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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结果公告

2025年04月21日 13: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新民市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新民市公告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3:30
评审专家名单甄宏、刘伟、段培宁、孟爱华、赵宸
总中标金额¥0.0077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4-27617011
采购单位新民市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民市辽河南大街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27627278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9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7617011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公告信息
 
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4-21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81-00018

二 、 项目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西部环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3号

中标(成交)金额:77(元)

评审总得分:89.7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在合同履约期限内,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方法处理新民市城区辖区及所属24个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

服务要求:因新民市梁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而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建设中,未能充分衔接。因此,需对收运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接收场地需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方法进行处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在新民市梁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而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建设中,未能充分衔接期间,对新民市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同时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方法进行处理。避免垃圾堆积造成环境污染和卫生隐患,提高市环境整洁度。将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高效转化为电能,为城市提供清洁、可再生能源,助力能源结构优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甄宏、刘伟、段培宁、孟爱华、赵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民市辽河南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24- 27627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90号

联系方式:024-27617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4-276170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西部环境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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