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餐饮服务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06月17日 11: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后勤餐饮服务项目三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和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7日 11:20 |
评审专家名单 | 郝宁,李仙,陈军 | ||
总中标金额 | ¥156.01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晶晶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92386754 | ||
采购单位 | 新和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和县红光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868587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锦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阿克苏市丝路古镇16栋0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92386754 |
一、项目编号: XHX-JZXCS-2025-003
二、项目名称: 后勤餐饮服务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新和县宇鹏商贸有限公司 | 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新和镇新沙路38号(排乡阿热买里村) | 报价:1560135(元) | 96.5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后勤餐饮服务项目三次 | 后勤餐饮服务项目三次 | 餐饮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 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一年(最终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 满足甲方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仙,郝宁,陈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计价格【2002】1980 号 文件计算,【2015】299 号文件执行,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481.0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公安局
地 址:新和县红光路5号
联系方式:15886858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锦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丝路古镇16栋004室
联系方式:15292386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晶晶
电 话:15292386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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