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2027年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决策咨询评估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2025年06月28日 17: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2027年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决策咨询评估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8日 17:41 |
| 评审专家名单 | 沈炜,许迪荣,杨世禄,余昶迪,陈旭兰,金坤良,戴建锋(第1、2、3、4、5、6、7、8、9、10、11、12、13、14标项采购人代表)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5830191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6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1-85830191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2027年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决策咨询评估项目
2、项目编号:CTZB-2025030372
二、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建锋
联系电话(询问):0571-87055406
质疑联系人:吴凌云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51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均
联系电话(询问):0571-85830191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87227671、87227986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1、入围结果: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1 | 农业、林业投资决策咨询评估 | 淘汰后剩余有效供应商小于入围供应商数量的,该标项不推荐产生入围候选供应商,该标项废标。 | |
| 3 | 电力(火电、核电、电网等)投资决策咨询评估 | 淘汰后剩余有效供应商小于入围供应商数量的,该标项不推荐产生入围候选供应商,该标项废标。 | |
| 4 | 新能源(风电、光伏、水电、抽蓄、新型储能、氢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投资决策咨询评估 | 淘汰后剩余有效供应商小于入围供应商数量的,该标项不推荐产生入围候选供应商,该标项废标。 | |
| 8 | 民航投资决策咨询评估 | 参加该标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足2家,该标项废标。 | |
| 9 | 产业(石化、化工、医药工程、纺织、轻工、机械(含智能制造))投资决策咨询评估 | 参加该标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足2家,该标项废标。 | |
| 11 | 物流工程(商物粮)投资决策咨询评估 | 淘汰后剩余有效供应商小于入围供应商数量的,该标项不推荐产生入围候选供应商,该标项废标。 | |
| 13 | 其它投资决策咨询评估 | 淘汰后剩余有效供应商小于入围供应商数量的,该标项不推荐产生入围候选供应商,该标项废标。 | |
| 14 | 节能咨询评估 | 淘汰后剩余有效供应商小于入围供应商数量的,该标项不推荐产生入围候选供应商,该标项废标。 |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标项2:费率 50%; 标项5:费率 29%; 标项6:费率 30%; 标项7:费率 29%; 标项10:费率 58%; 标项12:费率 50.2%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沈炜,许迪荣,杨世禄,余昶迪,陈旭兰,金坤良,戴建锋(第1、2、3、4、5、6、7、8、9、10、11、12、13、14标项采购人代表)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445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入围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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