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中标成交公告
2025年08月27日 17: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区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浠水县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浠水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27日 17:15 |
评审专家名单 | 任重远,汪荣勇,高立,周敏,周维德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72855117 | ||
采购单位 | 浠水县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浠水县清泉镇横舟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728551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浠水县市民之家南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476766211 |
城区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112520250100034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5-00469
三、项目名称
城区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月湖上湖
供应商名称:浠水窑湖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窑湖村10组
中标(成交)金额:71.954568(万元)
综合评分法:88.20(分)
服务类 |
名称:城区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1标段 服务范围:月湖上湖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
包名称:程湖、皂泥湖
供应商名称:湖北乾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浠水经济开发区翟港路199-101号
中标(成交)金额:30.826400(万元)
综合评分法:71.60(分)
服务类 |
名称:城区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3标段 服务范围:程湖、皂泥湖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
包名称:人防基地、楚街等
供应商名称:浠水县春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浠水经济开发区河东街村四组
中标(成交)金额:21.964200(万元)
综合评分法:84.62(分)
服务类 |
名称:城区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5标段 服务范围:人防基地、楚街等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
包名称:庞安时公园(含中药园)、楚园、月西公园
供应商名称:湖北黄冈中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浠水县清泉镇绿杨桥路17号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77.38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88.20(分)
服务类 |
名称:城区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4标段 服务范围:庞安时公园(含中药园)、楚园、月西公园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
包名称:月湖中下湖
供应商名称:浠水十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浠水县清泉镇望城路46-8号
中标(成交)金额:84.00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85.00(分)
服务类 |
名称:城区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2标段 服务范围:月湖中下湖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任重远,汪荣勇,高立,周敏,周维德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8-27
2、评审地点: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0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横舟路1号
联系方式:15972855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浠水县市民之家南三楼
联系方式:13476766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敏
电 话:1597285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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