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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余镇市容秩序巡查辅助力量服务中标公告

2025年12月03日 16:3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乐余镇市容秩序巡查辅助力量服务
品目

市容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张家港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3日 16:39
评审专家名单姚宇乾,周建荣,陈荣生,张新,王建华
总中标金额¥339.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卫香
项目联系电话0512-58277782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15471520
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富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新农路8号暨阳国际商务中心A座十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卫香

项目编号JSZC-320582-FCFC-G2025-0002

项目名称:乐余镇市容秩序巡查辅助力量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国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1320582MA1MUBHJ68张家港市杨舍镇通运路359号96(均分制)339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乐余镇市容秩序巡查辅助力量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24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宇乾、王建华、周建荣、陈荣生、张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100万元内1.5%、100(含)500万元内1.1%,也即4261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疑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苏州市富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路27号

联系人:赵香

联系电话:0512-58960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富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新农路8号暨阳国际商务中心A座十二楼

联系人:吴卫香

联系电话:0512-58277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卫香

电话:0512-5827778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582-FCFC-G2025-0002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国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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