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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看护工作项目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08日 13: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看护工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3:30
评审专家名单周宇、邓英琪、丁一、王楠
总中标金额¥0.01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枫
项目联系电话024-22896613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市府大路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2768576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90043
附件:
附件1排序
附件2企业声明函
公告信息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看护工作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2-08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0100-10092

项目名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看护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安保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市府路43号23-25轴

中标(成交)金额:160(元)

评审总得分:96.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安保工作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看护工作项目(C05040300保安服务)

服务范围:1.对指定居所的嫌疑人每班次配备 2 名保安看护,每日 3 班的标准,进行 24 小时不间断看管,防止嫌疑人脱逃、自残、串供等风险; 2.负责指定居所的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协助做好嫌疑人的饮食、休息等生活保障监督工作; 4.遇有突发事件时(如嫌疑人身体不适、场所火灾等),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医疗急救、消防应急等处置。

服务要求:满足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看护工作项目的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 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看护工作项目的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英琪、丁一、周宇、王楠(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安保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市府大路87号

联系方式:024-22768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枫

电      话:024-22896613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看护工作项目-JH25-210100-10092.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安保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排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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