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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清凉寺汝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及河南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6年01月27日 17: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清凉寺汝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及河南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7:14
评审专家名单王晓恒、邢妍娜、孙瑞红、王燕洁、王予江(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2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金路
项目联系电话15093885121
采购单位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5-6529211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号楼7层2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93885121
附件:
附件1定(招标文件)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清凉寺汝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及河南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项目(1).pdf
附件2公示.zip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河南省文物建筑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pdf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5-60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清凉寺汝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及河南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2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包含《清凉寺汝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及《河南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修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划文本、图纸、规划说明及基础材料、规划成果电子文件等。范围为国家公布的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及其相关的周边区域。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编制。
4、服务要求:合格。
5、服务标准: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编制审核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6、服务地点:宝丰县境内。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E4104000002D00274001001 河南省文物建筑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6号 2,090,000.00 评审总得分:77.6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清凉寺汝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及河南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项目 合格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编制 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编制审核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晓恒、邢妍娜、孙瑞红、王燕洁、王予江(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等相关规定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36,2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公示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材料内容详见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路中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5-6529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号楼7层26号
联系人:陶金路
联系方式:15093885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金路
联系方式:1509388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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