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中标公告
2026年04月14日 12: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 | ||
| 品目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如皋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4日 12:23 |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博先,许兵,裴俊华,王海卫,胥志刚,朱冲,仇小平 | ||
| 总中标金额 | ¥82.474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谢楠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14637590 | ||
| 采购单位 | 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4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3-872868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楠楠 | ||
一、项目编号:JSZC-320682-JSJW-G2026-0007
二、项目名称: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华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91321100744829962N | 镇江市长江路35号215室 | 98.4(均分制) | 82474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名称: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如皋市2026-2029年龙游河生态公园绿化养护项目养护范围拟包括现龙游河生态公园区域,绿地总面积约22.9万㎡;秋季草坪追播黑麦草约8.5万㎡。养护期暂定三年,另包含各类创建、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移植补植及绿地设施维护等其他交办任务。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暂定叁年。养护时间自实际发生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采购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且有下一年度计划后续签下一年合约(续签合同起始时间为上一年度到期之日起第二天计)。如考核不合格或者发生不可续约的其他情况,则终止续约。 服务标准: 1、养护质量要求:本合同养护项目养护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考核按照《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执行(采购人单位根据城市绿地管理情况有可能修订新的管理考核办法,届时需接受新的管理办法),采购人将按月对养护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考评并纳入结算。 2、采购人发现中标单位不按要求养管、不及时更换枯死树、不及时更换生长不良的树、不按要求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可责令限期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管理,其费用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上述现象发生两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养护单位承包权。同时上报如皋市数据局取消该养护单位两年内在本系统的养护及绿化项目投标资格。 3、中标单位所使用的肥料、药剂、草籽等材料根据采购人要求购置和存放。 4、本次养护招标,中标单位必须自行考虑绿化垃圾的处置,不得以垃圾无法处置等理由增加费用或延误养护工作。 5、本项目城市绿地养护的要求高、应对各类活动多、考核严,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慎重考虑、慎重报价。根据《如皋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中标人承包权。同时上报监管部门取消该养护单位两年内在本系统的养护项目及绿化项目投标资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裴俊华、仇小平、张博先、许兵、胥志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45%;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2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
金额:1237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4楼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0513-87286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
联系人:谢楠楠
联系电话:17714637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楠楠
电话:1771463759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供应商报价、得分和排名一览表.doc
JSZC-320682-JSJW-G2026-0007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华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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