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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环卫服务项目(部分道路)中标结果公告

2026年05月21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环卫服务项目(部分道路)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

采购单位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1日 17:30
评审专家名单丁振龙、王永胜、邵燕、王晓波、张奇、方鹏(采购人代表)、周瑞民(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2491.90049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鹏
项目联系电话18133356000
采购单位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亳州市谯城区杜仲路与魏武大道交叉路口西100米路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33356000
代理机构名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8-5991178

一、项目编号:

BZSJ2026CG042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环卫服务项目(部分道路)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亳州上善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和酷哇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289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仟肆佰玖拾壹万玖仟零肆元玖角/年(24919004.90/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环卫服务项目(部分道路)

服务范围:亳州市谯城区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洗扫、冲洗、洒水、保洁、应急除雪、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等管理工作(包括道路中间、两侧绿化带和商铺门前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不包括绿化养护),总面积 2484364.65平方米,其中主次干道清扫保洁面积1274312.10平方米,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面积1198462.10平方米,道路绿化保洁面积11590.45平方米。

保洁范围为道路两侧至门面(围墙或围挡),无门面(围墙或围挡)的至道路红线。保洁范围内杂草、枯枝(包括围挡、围墙上杂草)及时清理,做到无垃圾死角,地面零星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垃圾桶、果皮箱整洁、不满溢;路面抛洒滴漏的污染物及时清洗,雨雪天气后路面积水、积雪及时清扫,路面雨水口无污水、油渍等污染物;沿路“牛皮癣”小广告(包括路面、墙面、建筑物立面、涵洞及铁路下穿、植株、基础设施等处喷涂、张贴、悬挂的小广告、乱涂乱画)及时清理。完成重大活动等应急任务保障、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工作。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丁振龙、王永胜、邵燕、王晓波、张奇、方鹏(采购人代表)、周瑞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备注

100以下

1.5%

1.5%

1.0%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 8 折收取,代理费不足 4000 元的,按照 4000 元收取。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二)收费金额:85438.0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6428

3.开标日期:2026519

4.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未要求

5.业绩:1)鸠江区江北道路保洁市场化项目2023.7.20;(22023年繁昌区城区第三轮环卫市场化项目北标段 2023.10.24;(3)沈巷镇镇区保洁2024.8.20;(42024年经开区东区道路管理保洁项目二标 2024.12.31

6.信誉(荣誉获奖):2022年第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典型案例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6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0009

(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杜仲路与魏武大道交叉路口西100米路南

联系方式:0558-5997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558-5991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8-599117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分项报价表、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序、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2026520招标文件.pdf分项报价表、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序、投标报价与评标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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