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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废水深度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测绘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6月01日 09:3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废水深度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测绘
品目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1日 09:37
评审专家名单康莉军,姚建斐,迟涌泉,李瑞,武荟渊
总中标金额¥6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171020215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工业区光伏小镇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451312349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铭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电子产业园06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71020215
附件:
附件1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废水深度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测绘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150174-MDZB-GK-20260001

二、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废水深度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测绘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综合评分法 6,490,000.00元 86.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1020000 工程设计服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根据招标⽂件要求,完成各阶段的⼯程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图设计)并获得有 关部⻔对其设计⽂件的审查和审批。设计成果⽂件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出图深度规范并得到相关审查部⻔批准。具体如下: 1)初步设计深度需满⾜住建部颁布的《市政公⽤⼯程设计⽂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要求,同时满⾜初步设计专家评审的深度需要。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全后15个⼯作⽇提交初步设计成果; 2)施⼯图设计深度需满⾜住建部颁布的《市政公⽤⼯程设计⽂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要求,同时满⾜施⼯图审查的深度需要。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作⽇提交施⼯图成果。 1、技术服务:包含不限于初设评审、施⼯图审查、项⽬报建、消防审查配合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技术服务。 初步设计阶段,仔细研究批复⽂件的内容,在满⾜项⽬⽬标、功能需求和⽤地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园区⽔资源系统,尽量优化完善,确保项⽬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化。同时全⼒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及时反馈并修改专家意⻅。 施⼯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成果及其批复⽂件的基础上,结合地质勘查报告和进⼀步的测绘资料,尽可能细化并完成设计成果,确保项⽬施⼯⽅便,技术可靠、经济合理,运⾏管理⾼效。同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进⾏施⼯图审查,并及时反馈并修改施⼯图审查专家修改意⻅。 2、现场服务:对施⼯现场进⾏技术服务,代表设计院解决施⼯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并及时配合处理施⼯中发⽣的相关设计、选材等技术问题,随时接受甲⽅现场代表、监理公司、施⼯单位在设计上的咨询。 初步设计、施⼯图设计: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全后15个⼯作⽇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作⽇提交施⼯图成果; 符合国家和⾏业、内蒙古⾃治区及采购单位要求。 6,120,000.0000
1-2 C99000000 其他服务 地质勘察 完成⽤地红线内所有拟建⼯程的岩⼟⼯程勘察⼯作,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本项⽬再⽣⽔总产量6.1万m 3/d的供⽔能⼒,为中型污⽔处理⼚,⼯程重要性等级为⼀级。 1、勘察报告要求: (1)查明不良地质作⽤的特征、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治理⽅案的建议。 (2)查明场地范围内岩⼟层的类型、年代、成因、分布范围、⼯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能⼒,提出天然地基、地基处理或桩基础等地基基础⽅案的建议,若存在软⼟或液化⼟层,对其特性进⾏评价,提出地基基础处理措施建议, 对需进⾏沉降计算的建(构)筑物等,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 (3)分析地下⼯程的稳定性和可挖性,提出对地下⼯程有不利影响的⼯程地质问题及防治措施的建议,提供基坑⼯程⽀护、边坡设计与施⼯所需的岩⼟参数。 (4)查明对⼯程有影响的地表⽔体的分布、⽔位、⽔深、⽔质、防渗措施、淤积物分布及地表⽔与地下⽔的⽔⼒联系等,分析地表⽔体对⼯程可能造成的危害。 (5)查明地下⽔的埋藏条件,提供场地的地下⽔类型、勘察时⽔位、⽔质、岩⼟渗透系数、地下⽔位变化幅度等⽔⽂地质资料,分析地下⽔对⼯程的作⽤,提出地下⽔控制措施的建议。 (6)判定地下⽔、地表⽔和⼟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分析⼯程周边环境与⼯程的相互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8)确定场地类别,进⾏场地地震效应分析,对饱和粉⼟、砂⼟进⾏液化判别,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9)提供场地⼟的标准冻结深度。 (10)提出经济合理的地基处理⽅案及基础设计建议。场地内若有填⼟,应对⼚房地坪设计提出合理的地基处理⽅案。 (11)预测地基沉降、差异沉降和倾斜等变性特征,提供地基变形计算所需的各种技术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12)提出地基基础设计及施⼯中应注意的问题;对基坑⼯程的设计、施⼯⽅案提出意⻅。 (13)如需采⽤桩基础,应对桩基类型、适宜性、持⼒层选择提出建议;提供桩的极限侧阻⼒、极限端阻⼒和变形计算等有关参数;对沉桩可⾏性、施⼯时对环境的影响及桩基施⼯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意⻅。 2、勘察与试验要求 (1)勘探点间距符合现⾏《岩⼟⼯程勘察规范》、《市政⼯程勘察规范》的规定及要求。⼚区⽔处理构筑物拟采⽤天然地基或地基处埋⽅案时,场地及岩⼟条件复杂时,勘探点间距宜为10〜15⽶;场地及岩⼟条件中等复杂时,勘探点间距宜为15〜30⽶; 场地及岩⼟条件简单时,勘探点间距宜为30〜50⽶。拟采⽤桩基⽅案时.对端承桩勘探点间距为12〜24⽶,相邻勘探点揭露的持⼒层层⾯⾼养宜控制为1〜2⽶;对摩擦桩,勘探点间距宜为20〜35⽶,当地层条件复杂影响成机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勘探点间距宜适当加密。 (2)勘探点深度要求: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满⾜地基变形计算深度要求,⼚区⽔处构筑物尚应考虑变形计算、空载期的抗浮以及地基处理等要求;桩基⼀般性勘探孔深度不宜⼩于桩端下(3〜5)倍桩端直径,且不应⼩于3⽶;天然地基-般性勘探孔深度应取(0.6〜1.0)倍基础宽度,且不应⼩于基础底⾯下5⽶。在预定深度范围内遇基岩等稳定地层时,深度可适当调整。 (3)取样及试验要求:在⼟层分布地段,应取原状⼟样或进⾏原位测试,试验项⽬应包括常规物理性质试验、固结试验、剪切试验,其它特殊性试验项⽬视⼯程设计要求⽽定;遇到砂⼟、碎⽯⼟,应采取扰动⼟样(约2kg)测定其⾃然休⽌⻆(⼲、⽔下);遇地表⽔及地下⽔应取⽔样,做⽔质分析,判定环境⽔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详细勘察阶段控制性勘探孔数量个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采取取试样及进⾏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擞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 3、勘察现场作业要求 (1)坐标控制点按照规划要求,由中标单位负责引⼊基点。 (2)勘探点测放时平⾯位置允许偏差±0.25m,⾼程允许偏差±0.05m。 (3)外业作业⽔、电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地质勘察:⾃收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后,10个⼯作⽇之内提交初勘资料,15个⼯作⽇内提交详勘成果报告; 符合国家和⾏业、内蒙古⾃治区及采购单位要求。 356,000.0000
1-3 C19040000 测绘服务 测绘 1、完成⽤地红线图外50⽶范围内1:500地形图测绘⼯作。 2、完成⽤地红线范围内的⽔下地形图测绘。 3、根据设计需求,配合设计完成设计阶段所有测绘⼯作。 1、⼯程测绘技术要求如下:(落实规范是否现⾏) (1)以能准确反映地形、地物、地貌为原则,具体要求按《⼯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有关要求。 (2)地形图的⽐例:1:500;⽔下地形图测绘⽐例尺1:500。 (3)地形图测绘宽度:建设⽤地红线范围外50⽶范围。 (4)测量精度按《⼯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执⾏; (5)对⾼差较⼤的地形,等⾼距为0.5⽶; (6)平⾯坐标系统和⾼程系统; 平⾯坐标系统采⽤2000国家⼤地坐标系,⾼程系统采⽤1985国家⼤地⾼程。 2、时间要求如下: 发出开始测绘通知后3个⼯作⽇内,提交相应测绘成果。 测测绘绘遵遵循循的的规规范范依依据据((落落实实规规范范是是否否现现⾏⾏)) 《⼯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21)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测量规范》(GB/T 23236-2024)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7931-2008)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7930-2008) 《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规程》(GB/T14912-2017) 《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测量规范》(GB15967-2024) 《国家基本⽐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国家三、四等⽔准测量规范》(GB/T 12898-2009)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城市测量规范》(CJJ8/T8-2011)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数字⾼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CH/T 3007.1-2011) 以上最新版不符时,执⾏最新版本。 测绘:发出开始测绘通知后3个⼯作⽇内,提交相应测绘成果。 符合国家和⾏业、内蒙古⾃治区及采购单位要求。 14,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姚**迟**李*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8.2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工业区光伏小镇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134513123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铭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电子产业园0610室

联系方式:13171020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171020215

内蒙古铭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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