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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年08月11日 10: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行政区域沈抚新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1日 10:30
评审专家名单赫璐、闫雪、田春瑛、杨学斌、周慷
总中标金额¥141.37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娜、马丽君、高雨欣、邹强
项目联系电话024-31513417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660882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号3号楼15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513417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信息
 
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11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1500-00625

项目名称: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利聚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00号(9-2)(9-4)

中标(成交)金额:1,413,720(元)

评审总得分:93.1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C05040300保安服务)

服务范围: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共计6所公办中小学校及2所公办幼儿园纳入本次保安服务招标范围,包括南京一校、南昌中学、新城实验学校、拉古学校、玉露潭小学、朝鲜族小学、拉古幼儿园、养生谷幼儿园。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以在校学生人数为基础,综合考虑学校门卫室数量等实际情况,保安人员总数35人(1)热爱本职工作,有爱心,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保护师生安全;(2)对待师生及来访人员,态度和蔼,讲究礼貌,文明工作;(3)不得限制学生人身自由、搜查学生身体、扣压学生财物;(4)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双重领导,听从指挥,执行命令,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5)遵守和执行保安行业制度及学校有关制度,不包庇违法行为,不打骂师生、群众,不监守自盗,不假公济私;(6)着装整齐,举止端正,仪容整洁,保持个人良好形象。保持门卫室内、校门内外环境卫生;(7)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服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和要求;(8)不允许在工作岗位上玩手机、吸烟、酗酒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合同期内采购方对中标方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两年,一年一签,直至三年结束,中标金额为每年的服务费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服从用人单位合理管理和安排的责令公司立即予以调离岗位,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不允许在本区从事教育系统内的相关工作;(2)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200米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学校领导、驻地派出所,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遇到现行犯罪要敢于斗争,及时报警,并将犯罪嫌疑人送交驻地派出所处理;“临阵脱逃”不履行保卫职责的个人和保安公司共同承担一定的法律和民事责任;(3)执行门卫、守护以及巡逻任务(学校重点位置及周边巡查每24小时不少于五次),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毒等工作,预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重点就火灾隐患、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疏散标志等消防问题进行巡检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全部完好、安全疏散标志醒目正确、无消防隐患。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并协助予以处理;因巡查不利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公司立即解聘,同时造成的损失由保安公司承担;(4)协助学校、交警、执法等部门维护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环境等工作,保障师生出入校园安全;(5)负责进出人员的登记、测温、检查,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控制师生及外来人员出入校园,严格管理出入的车辆;(6)执行勤务时,穿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持有保安人员工作证件,能够熟练使用安保器械;(7)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完成上级部门、学校的临时工作;(8)具备大型活动保安服务经验,能够为采购人大型活动或临时活动提供科学、合理的保安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赫璐、闫雪、周慷、田春瑛、杨学斌(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024-56608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号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024-31513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娜、马丽君、高雨欣、邹强

电      话:024-315134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7.20 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抚顺片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利聚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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