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004-00527
二 、 项目名称: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阳市白塔区鸿德农副产品销售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站前街明道巷1308101-17
中标(成交)金额:89(%)
评审总得分:88.9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服务地点: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费用以转账形式支付至签订合同的公司账户。每季度食材供应的实际费用,以采购方食堂的实际支出情况为准。供应商需提供经采购方签字确认的清单明细,并开具合格发票。采购方在收到上述明细清单和发票后的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季度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五、价格确定方式:本项目以宏伟区旺角生鲜超市(光华购物中心店)、每日多超市(奥林园小区店)零售价同品平均价为基准价(投标比率为100%);如遇以上2个超市均没有的品目则参照辽宁省发改委网上公示农产品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比率为100%);如遇宏伟区旺角生鲜超市(光华购物中心店)、每日多超市(奥林园小区店)及辽宁省发改委网上公示农产品零售价中均没有的品目其基准价则与中标人协商。
服务要求: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人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3.1中标人应确保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食品足斤足两,不得出现“缩水”和“抽条”现象,否则采购人拒绝接收,或要求补送 3.2中标人每天所供食品数量以采购人检斤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艳霞、张艳、徐慧、霍红、王群(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89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
地 址:辽阳市宏伟区朝阳街14号
联系方式:13674192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茂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富虹大街107-11号
联系方式:0419-229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琳
电 话:0419-2295558
十、附件
采购文件:9.4宏伟分局 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