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诚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人行道序化非机动车搬移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10月01日 16:1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人行道序化非机动车搬移外包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01日 16:19 |
| 评审专家名单 | 阮爱军,童桔元,洪爱英,王玮(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长根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65066887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648122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杭州诚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1-65066887 | ||
一、项目编号:330127261790010000029-ZJCZZF[2026]12号
二、项目名称:关于人行道序化非机动车搬移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投标折扣:99(%) | 浙江恒邦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淳安县千岛湖镇鼓山大道379号五楼 | 82.9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关于人行道序化非机动车搬移外包服务项目 | 关于人行道序化非机动车搬移外包服务项目 | 千岛湖镇主城区 | 1.中标人须承担服务期内车辆拖运、停放管理中产生的一切意外风险。 2.中标人须制定完善的拖车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拖车服务人员管理制度、拖车安全服务管理制度、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制度、车辆交接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3.拟派本项目驾驶员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开标时需提供拟派人员驾驶证复印件和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复印件(以车管所出具的证明为准)等内容。 | 1年。 | 1.供应商必须保证设备和人员等数量满足实际的服务需要,每台拖车作业在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以保证最终服务的高质、高效,所有服务人员(包括日后新增或替换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岗前培训合格,并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才能上岗,未按规定的,发现一次扣1分。 2.供应商拖车车辆须在招投标备案登记车辆清单内,在执行任务时须统一标识,并达到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未按规定的,发现一次扣1分等内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阮爱军,童桔元,洪爱英,王玮(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长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向中标单位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12205
质疑联系人:王玮
质疑联系方式:18305819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诚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5066887
质疑联系人:方建成
质疑联系方式:0571-6506688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林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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